为什么广东几乎不地震(中国地震局)

为什么广东会很少发生地震?

1.怎么可能呢首先,8.0级以上地震大多发生在板块的边缘地区,而广东位于亚欧板块内部,并不处在两大板块交界之处,因此缺乏发生大地震的构造条件。
为什么广东几乎不地震(中国地震局)

其次,从地壳运动速度来说,广东虽受到西北方向印度板块和东南方向菲律宾板块的挤压,但运动速度仅为2mm/年,运动水平较低,近年也未发现运动速度加快、可能引发地震的迹象。

第三,通常在大地震发生前的较长一段时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地震前兆异常。而从目前地震观测资料和专家分析判断来看,广东及其邻近地区地震活动正常,未出现发生巨大地震的地震前兆信息。因此,排除广东发生巨大地震的任何可能性。

广东最不会地震的城市?

1.广东省的地震比较少,并不是不发生地震。近百年来,广东及近海发生过11次6级以上地震(其中2次7级以上)。广东省靠近广西省的部分区域,收到广西桂西北和桂东南两条方向的断裂带影响,还是会发生地震的。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存在滨海断裂带等一系列强震构造,近期的地质构造活动还是比较稳定,所以一般不会发生破坏性强的大地震。

2.东莞。

我国地震主要分布在五个地区的23条地震带上,这五个地区包括:

①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

②西南地区,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云南中西部;

③西北地区,主要在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天山南北麓;

④华北地区,主要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山东中部和渤海湾;

⑤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等地。

我国大部分城市都不在地震带上,不处于地震带上就说明发生地震的可能性很小几乎为零,只是会受到强大地震的震感而已。

3.有。

广东的雷州半岛和海南和北部湾这一带是个地震带,上网搜索下可以找到一些以前有关这一带地震的消息。例如:2006年09月17日凌晨1时12分,北部湾海域(北纬21.4度、东经109.6度)发生里氏3.7级地震。震中位于湛江遂溪县以西约20公里的海域。据了解,我省雷州半岛震感明显,茂名市部分地区有震感。

珠江口海域又是一个地震带。例如:2006年09月14日7时50分许,广东省珠江口外海域担杆岛附近发生3.6级地震,香港、东莞、深圳、广州、佛山和珠海等地有震感。

阳江一带近年也发生过地震。2004年09月18日凌晨2时31分,广东阳江市平岗镇洋边海发生一次4.9级强有感地震,震中区及附近的茂名、江门等地震感强烈。

还有河源的新丰江水库也会轻微的地震,原因是水库的水压。

粤东(潮汕地区)。这个地区靠近福建和台湾。

广东是地质运动较弱的地区,很少地震火山活动,即使有地震也是小地震,一般不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中国的地震局于什么时候成立?

1.1953年11月,中国科学院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综合组、地质组和历史组。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发生7.4级大地震,当天下午周总理接见地震工作者,作了“团结起来,共同对地震之敌”的指示,为了加强地震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二天组建了中央地震工作小组。1971年8月2日国务院国发56号文,决定撤销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地震工作,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1975年12月,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改为国务院直属局。 中国地震局成立于1971年,时称国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

地震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中国地震局大概有多少人?

地震灾害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危害极大,因此,党和政府历来对地震工作十分重视。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在中国科学院内就设立了地震台站等地震工作机构,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地震观测,现场考察、人才培训,但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人员和机构都比较分散。为了集中力量攻克难关,1953年11月,中国科学院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综合组、地质组和历史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计委审核重大项目提供咨询。60年代,我国地震进入活跃阶段,在周总理的亲自关怀下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地震工作机构。

邢台地震后,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组成地震办公室。

1967年国务院决定在国家科委内设立“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的地震预报工作;在国家建委内设立“京津地区抗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的地震预报工作。同年12月国家科委京津地震办公室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局合并,成立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地震办公室。

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发生7.4级大地震,当天下午周总理接见地震工作者,作了“团结起来,共同对地震之敌”的指示,为了加强地震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二天组建了中央地震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科研的集中统一管理,1971年8月2日国务院国发56号文,决定撤销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地震工作,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

国家地震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地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地震局成立后,中国科学院的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昆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研究所、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地质研究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南大地构造研究室等单位整建制划归国家地震局领导,与此同时还先后组建了兰州、新疆、成都、昆明、广州、福州、武汉、南京、沈阳九个地震大队,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外还组建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山东、安徽、湖南、贵州、内蒙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震队。

1975年12月,国家地震局由中国科学院代管改为国务院直属局。

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预测预防工作的几项措施的请示报告》,批准除台湾省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地震工作机构。

1983年机构改革时,经国务院国办发[1983]6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地震局关于省、市、自治区地震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调整改革报告的通知》,批准各省、市、自治区地震局(办)由以地方政府领导改为由国家地震局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机。[3]

2018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将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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