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芬 怎么处理(聂海芬的处理结果)

法律为什么要禁止刑讯逼供?

聂海芬 怎么处理(聂海芬的处理结果)

1998年,云南昆明发生震惊全国的枪杀二王案,两个警察,王俊波王小湘在一辆面包车内被杀,根据当时侦查的手段,摸底调查,圈定了头号犯罪嫌疑人杜培武。

因为王小湘是杜培武的妻子,王俊波与王小湘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杜培武有重大杀人动机。

外围工作暂停,围绕杜培武的审讯展开了七天七夜的车轮战。杜培武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刑侦专业,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面对他的审讯是“超规格的待遇”。

杜培武承认了,人是他杀的,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杜培武从一个警察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又从犯罪嫌疑人变成了罪犯。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死刑立即执行需要呈报最高法核准,最高法:他连杀人都承认了为什么不说出杀人的枪支在哪里?

发回重审,法官非正式会见杜培武,只要你说出杀人的枪支就饶你不死。

面对这活命的诱惑,杜培武只有苦笑。

云南高院做了变通,死缓是不用核准的,杜培武正式开启了他的牢狱生活。

2000年,杨天勇系列抢劫杀人案告破,据说到案之后供述的第一起案子就是枪杀二王案,因为这个杨天勇原来也是铁路公安的一名警察,虽然被开除之后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但是警察情怀难以割舍,一直是冒充警察抢劫杀人,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面对二王那起案件,他冒充警察确遇到了真的警察。

杨天勇准确的说出了杀人的枪支。

杜培武从罪犯又变成了人民警察,恢复党籍、恢复公职。

囚服换警服。

这个案件当人事,被害人,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都是警察。

杜培武穿上警服面对采访很忐忑。

原来我一直以为刑讯逼供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罗翔老师说事实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案件刑讯逼供不会导致冤假错案,反而会使案件得以迅速侦破,大大提升侦查效率,案件破案数会提升,被害人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社会扭曲的正义得以矫正,某种程度上是有益于正义的实现的。

我自己参加工作之后真的深有体会。

前些年,我所在的城区派出所,辖区内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扒窃手机,入室盗窃警情始终高位运行,每天一上班来报案做笔录的群众在排队等待。

案件高发,但是侦破难度又大,有些案子有些线索的犯罪嫌疑人死不承认,那一阵子别提多难受了。

群众抱怨不断,一年被偷三部手机都找不回来。

当时我们开会分析研究,局长当时问到底怎样才能把发案数压下来,我当时的所长汇报说,我列一个名单,把这几个人关起来,发案数不下降,局里可以把我关起来!

当时大家会心一笑,都当做玩笑话。

我觉得不然,这句话首先反映了一个所长的担当,更重要的是他真正的摸透了常见盗窃警情的发案规律,几个老贼长期疯狂作案,看似案件数很多,实际上就是那几个人所为。根据犯罪学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人作了百分之八十的案。

我们从这句话启发,从被动接案,到主动盯人,面对长期盗窃的惯犯进行重点盯防,果然案件数急剧下降。

我们明知就是那个贼偷的,小偷不承认,为什么不打一顿取得口供突破呢?有了口供就有了赃物,就能返还被害人,之所以原来口供被称为证据之王,正是因为很多案件只要口供突破之后,其他证据都会出现,会形成为完整的证据链。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几千年来,刑讯逼供可以合法化。

反对取消刑讯逼供有一股声音应该是来自侦查一线的。

我们总认为禁止刑讯逼供是保护犯罪嫌疑人,没想到其实是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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