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ipo暂停原因(上市证券暂停与中止的原因)

瑞华会计事务所29家IPO项目均被叫停,为什么?

瑞华所,本来属于一家发展比较快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但是,近年来瑞华所却接连遭遇到多项审计不严的问题,从康得新到辅仁药业,这些年来给瑞华所带来了不少的影响。实际上,除此以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至今共受到5次处罚。

如果说上市公司存在大存大贷的问题,那么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奥秘。但是,作为受到专业训练的注册会计师来说,反而多次发生审计缺失,这显然有些说不过去。29家IPO项目均被叫停,实际上给了瑞华所一种警告。但是,仅仅是一种警告,还是不够的,而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处于违法违规成本低廉的状态,很难起到实质性的震慑影响。

因此,从长期的角度思考,29家IPO项目均被叫停,积极配合整改与调查,还是符合监管要求,对瑞华所来说,也是敲响了警钟。对于接连的审计风波,实际上对瑞华所来说,其品牌形象还是深受冲击影响。

因为作为一家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未能勤勉尽职,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让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出现了造假的重大问题,多次出现业务纰漏或违规被罚,现已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暂停IPO审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成立,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等众多领域,审核300余家企业IPO。

2013年ipo暂停原因(上市证券暂停与中止的原因)

瑞华所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由原中瑞岳华和原国富浩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于2013年4月联合成立,去年业务收入在国内前100家事务所排名第六,其中很多合伙人还是原政府前官员,成立后其执业网络遍及全国。

最近几年连续出现违规,其审核过的公司不断出现黑天鹅事件,直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暂停IOP审核。

2016年在键桥通讯中被责令整改;2017年被证监会处罚;2017年2月,财政部、证监会暂停其承接新证券业务。同年2月,广东证监会因其在2013年勤上光电2013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职向其开罚单;2017年3月再次被证监会处罚。直至康得新案爆发。

今年7月26日,证监会官网上显示,瑞华审核的29家IOP企业被暂停,其中主板10个,中小板7个及创业板12个。

此前,因康得新财务造假,瑞华被立案调查,前几天,辅仁药业账上的货币资金18.16亿资金没了,暂停了6200万的分红,而审核机构依然是瑞华。

通过严厉打击证券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是实现资本市场稳定长远发展的必要手段,对推动市场健康运行意义重大。

在2001年,因安然事件,美国颁布了《萨班斯法案》,直指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在那次事件中,安然和会计师事务所破产,巨额赔偿,还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资本市场只有通过诚信、公正、真实的环境,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维护公平和正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和一味圈钱的想法付出惨痛代价,才能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瑞华会计事务所29家IPO项目均被叫停是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工作不力,未能勤勉尽职,甚至出现造假、腐败的严厉警示和处理,只有对这些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才能对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实现经济和投资的双赢。

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是什么?

1.(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八)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进行重组;

  因财务原因暂停上市后仍可通过扭亏等方式实现恢复上市;

  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机构撤销处罚决定、不予立案、不予起诉后,可恢复上市;

  恢复上市条件都不满足的公司将会进入强制终止上市程序,最终摘牌。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收到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应及时披露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暂停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其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八)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九)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进行重组;因财务原因暂停上市后仍可通过扭亏等方式实现恢复上市;

  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机构撤销处罚决定、不予立案、不予起诉后,可恢复上市;

  恢复上市条件都不满足的公司将会进入强制终止上市程序,最终摘牌。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收到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应及时披露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暂停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其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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