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考察情况(2021年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

2020年总89期 第27期
预备党员考察情况(2021年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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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
  (一)、支部委员会
  要求:
  1、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2、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3、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二)、上级党委审查
  方式:
  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要求: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上级党委谈话
  时间:
  党委审批前
  人员:
  党委人员
  目的:
  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
  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五)、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
  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
  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
  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
  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流程
  (一)、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
  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上级党委审查
  组织:
  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程序:
  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
  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三)、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
  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期满后要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四)、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结果: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
  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要求: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
  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六)、材料归档
  内容: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
  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党课一刻钟】往期回顾
  2020年(总第88期)第26期┃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2020年(总第87期)第25期┃党建工作: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当怎样做?
  2020年(总第86期)第24期┃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如何开展?
  2020年(总第85期)第23期┃党务知识:党费,你知道用在哪里了么?尚未入党的同事可否听党课
  2020年(总第84期)第22期┃党务工作: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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