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资产五级分类认定)

栏目介绍: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迎来飞速发展,改革成果世界瞩目。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我国改革历程、成就和问题进行回顾梳理,《蒙格斯报告》公众号特约李义奇博士专稿,推出“改革开放四十年回顾特稿系列”专栏,连载系列文章。
作者简介:李义奇,河南南阳人,金融学博士,教授。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导 言
2000年之前,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被视为机密,从未对外披露过。而国有银行自主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不高,且效果不明显。2000年左右,国家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从国有银行剥离的一部分不良资产。这一改革是成功的:一是稳步消解了历史包袱;二是增强了对国有银行的市场约束;三是维护和提升了国内外各界对国有银行的信心;四是活跃了金融市场。
但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化的路面上,在商业化的大棒指挥下,信贷资金投放逐渐出现中长期化趋势,主动地向央企、向地方政府项目靠拢,结果就是国有企业杠杆率高企,形成了新的资产质量隐患。
2000年之前的国有银行不良资产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经济货币化收益递减,国有银行体系稳健性问题浮出水面之后,国家开始推动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当时普遍认为,银行商业化改革有两个突破口,一是取消贷款限额管理,实行资产负债管理。二是解决存量不良资产。第一个问题是管理体制和政策问题,相对较软。第二个问题却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硬问题。
2000年之前,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被视为机密,从未对外披露过。
当时的情况是,专业银行为国企做了40多年(建国以来)的资金支持者,承担了改革以来国企转制的全部困难与成本,三分之二的贷款被国企长期占用无法收回,其中至少五分之一以上的贷款为不良贷款,实际上已经损失。1995年前后,政策性银行成立后,仍有大量隐性的政策性贷款和业务留存在各专业银行。比如工行,不完全统计,当时仅国家文件正式批准的各类挂账停息免息减息贷款本金,就占其贷款总额十分之一。在三家政策性银行成立,剥离专业银行政策性业务的过程中,甚至各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还在新增。到1994年8月末,专业银行发放的救灾生活费和清欠贷款,不降反而大幅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当年中央政府财政能力状况,以及四大国有银行在激进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为推动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元月一日开始,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同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行的资本金。其中工行850亿,农行933亿,中行425亿,建行492亿。6月完成后,各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标准。
这些动作完成以后,不良贷款问题,成为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2003年前,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统计估算不完整,标准不统一。按照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贷款被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四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当时称为“一逾两呆”,在认定和操作上的弹性较大。直到2002年,人民银行要求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当时,不良贷款数额相对比较准确的数字,比较缺乏。统计的原因、分类标准的原因,以及认识上的原因,都使社会上对银行不良贷款数额的看法,存在较大差异。2003年之后,对不良贷款率真实性的讨论仍在继续。比如2003年,标准普尔估算中国内地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40%,而同期银监会公布的不良贷款率为24.13%。
尽管如此,大体上,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事后还是能够整理一个反映变化脉络的数字。1990年末,为12%;1995年末,为21.4%;1999年末,为34%;2000年末,为29.18%;2006年末,为9.22%。2007年末,为6.17%。2008年末(四大银行股份化改造的最后一家,农行基本完成整体改制),降到2.42%,趋于正常。
2000年前后,有关国有银行已经技术上破产的说法,不再避讳,不绝于耳。1994-2005年期间,四大银行不良贷款,占GDP的比重均超过10%,最高的1999年达到30.5%。1994-2005年期间,四大银行不良贷款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除2003年外,其余各年均超过100%。最高的1999年,达到当年财政收入的2.18倍。1999年四大银行不良贷款数额高,不是因为那一年银行经营出了什么问题,而是1999年国家开始着手处置四大银行不良贷款,一些过去隐藏起来的不良借机暴露出来而已。
国有银行自主处置不良资产,当时主要有三个手段。一是采取催收、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二是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一部分呆账贷款本息。当时银行不能自作主张用利润冲减坏账,利润是利润,坏账是坏账,政府为了税收,获取当期收入,不允许银行自行冲减。三是通过债转股、债务重组、自主剥离转化等手段,减轻压力。
当时国有银行自主处置不良资产,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如果仅靠国家维持国有银行垄断地位,靠保护性利差,指望国有银行通过自身经营逐年消化不良贷款,记得当年世界银行一个报告上有测算,顺利的话,大约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时间上是不允许的。
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
1999年,国家成立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从国有银行剥离的一部分不良资产。当时国家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是:
一是资产处置损失由财政兜底;
二是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是,资本金由财政拨付(注册资本金除东方资产由财政部拨入60亿人民币、5亿美元外,其他三家公司均为100亿人民币),划拨央行给国有银行的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
三是减免税费;
四是赋予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些资产处置手段。主要有:追偿债务,对所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管理范围内的公司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及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等。
此外,国家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上优化了执法环境,财政部2001年同意以回收现金的1-1.2%作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奖励基金,等等。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三个阶段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当年大约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9年成立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实行政策性剥离,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接收。资产管理公司按照不良资产的账面价值从国有银行购买接收,处置损失体现在资产管理公司账面上,最终由国家承担。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对口从四大银行以及交通银行接收不良贷款共14322亿元。
由国家出面,对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埋单,是有其合理性的。2004年5月周小川在北京的一个论坛上发表演讲,第一次提到了银行不良资产的构成:30%由于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30%是支持国企形成的;10%是行政和司法环境的原因;10%是由于国家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当时所谓的关停并转);20%是银行自身经营问题。根据他的分类,至少银行不良贷款三分之二以上都可以算在政府的头上。事实上,从货币政策视角看,改革开放前20年,国家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一是信贷计划根据国家经济增长和物价控制目标来制订,并在实施中根据经济增长和物价控制的需要随时调整。二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确定信贷投向。三是银行承担社会救济职能,为特困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财政行为信贷化。当时的银行,有人说是第二财政,也不是虚言。
既然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直接原因是政府,那么处置这些不良贷款,由国家来埋单,就是理所当然。到2000年底,四大银行剥离不良贷款后,不良贷款比率平均下降10个百分点。2000年底,四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5%左右,其中呆账占3%左右。
第二个阶段的不良资产剥离,在2004-2005年期间。采取的方式是国有银行政策性剥离,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接收、自负盈亏。2003年底,在对中行、建行注资(共450亿美元)进行股份化改造时,核销了中行1400亿、建行569亿损失类贷款。随后,在2004年将中行1498亿、建行1289亿可疑类贷款以50%的价格,剥离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5年4 月,工行股份制改革启动,汇金公司注资150亿美元。5月,工行2460亿损失类不良贷款等值剥离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同年6月又将工行4590亿可疑类贷款按地区分为35个资产包,出售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个阶段是实行国有银行商业化剥离,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购买、自负盈亏。国有银行根据改制和上市需要,自主剥离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购买,剥离损失体现在国有银行账面上,由银行自担。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实现市场化。
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主要有,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转股、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破产清算等。
截至2009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接收、收购和受托管理不良资产达到3.4万亿。在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前两个阶段的政策性剥离。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情况,到2000年底时,资产回收率为35.73%,现金回收率为23.92%。到2006年3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累计处置第一次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8663.4亿,处置进度完成近70%,资产回收率24.2%,现金回收率20.84%。基本上实现了以较小的成本处置回收资产的设立初衷。
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为主体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与改革同步,逐渐向市场化过渡,定价方式逐步实现了按照账面价到参照市场价再到完全市场价的过渡,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的损失,也逐渐从资产管理公司(国家)承担到银行分担再到银行承担全部损失的过渡。
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活动,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效应。丰富了金融产品,增加了投资渠道,提供了新的交易平台,吸引国内外更多的投资者、民营资本、国外资本参与到不良资产的投资过程之中,推动了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市场化金融机制的深化。
以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为主,剥离处置国有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改革是成功的。一是稳步消解了历史包袱,二是增强了对国有银行的市场约束,三是维护和提升了国内外各界对国有银行的信心。四是活跃了金融市场。
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
回想一下,本世纪初,国家着手处理国有银行的历史欠账,面对占GDP10%以上、年度财政收入1 倍以上的巨额不良贷款,在国内外各方均不看好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顶住压力,大胆改革创新,推动不良资产快速处置。
在当年国有银行背负沉重包袱的困难时期,中国不仅没有发生像世界上类似情况国家那样的银行系统性危机,且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这里面的原因和逻辑,值得进一步认识和总结。有一点可以肯定,主要发生在1999年到2006年间,国家统一部署的处置银行不良贷款,推动国有银行股份化改制,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社会政治上看,都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2009年农行改制基本完成。到2009年底,工行、中行和建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6%、11.14%和11.70%,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54%、1.52%和1.50%,税前利润分别为1672.48亿、1110.97亿和1387.25亿。如果将四大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股份化改造看作是一单生意,这也是一单漂亮的生意,不仅解决了历史包袱,而且获利丰厚。
总结当年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一是时机把握的好。面临入世契机,市场范围和容量扩展在即,中国经济大发展可期,为应对入世后市场化金融服务的需要,果断出手,处置不良资产,推动银行商业化改造,修复国民经济运转的血液系统。二是账算的清楚,纪律执行严格,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三是领导人决心坚定,没有动摇,整个过程中不是没有杂音,比如面对改制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的质疑等,这些杂音没有对改革实践产生影响,没有阻碍改革步伐。
商业银行的市场化形成新的资产质量隐患
处置不良资产和银行股份化改造上市,都是在政府一手掌控下实现的。遗憾的是,我们造了一个市场化现代化商业银行制度的外壳,却没有赋予它更多的市场化商业化内容。在中国,政治决定经济,经济(国企)决定金融,除了改革前期地方政府干预得到实质性的纠正之外,在中央政府层面,银行还是国有银行。周小川于2003年提出金融生态概念,是有先见之明的。可惜的是,在整体的制度环境中,仅仅希望金融单兵突破,是不可能的。
后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化的路面上,在商业化的大棒指挥下,信贷资金投放逐渐出现中长期化趋势,主动地向央企、向地方政府项目靠拢(无处不在的体制的力量),结果就是国有企业杠杆率高企,形成了新的资产质量隐患。有人(谭小芬,2016)研究了2500多家非金融类上市企业的杠杆率,发现私营企业杠杆率中值从2006年的125%下降到2013年的55%,国有企业杠杆率的中值从2006年的292.43%升水到2013的349.81%。到2015年底,中国国有企业负债占整体非金融企业负债的比例在70%左右,占GDP的比重高达116.8%。有人说,当前的信贷投放,国企超过70%,这一比例甚至比1999年开始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国企贷款占比都高(当时人民银行一份总结银行支持国企发展的文件中提到,国企贷款占比58%左右,不到60%)。还有人质疑,国民经济中占比更高的民营经济、其他经济成份,没有银行的贷款投入,是怎么成长起来的?答案也是在明面上的,有形形色色的资金掮客,主力是各大企业集团的金融板块。一些企业集团甚至主业不挣钱,挣钱主要靠搞金融。明面上金融市场化改革如火如荼,根子上还是国家信誉在起作用,有企业依靠国家信誉支撑贩卖资金。受损害的,是国民经济的运转效率。
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掩盖了一些问题。当经济增长速度慢下来以后,高杠杆,就不能视而不见了。有人说,降杠杆,是金融问题,是金融部门的事,开的是严监管的药方。我倒觉得,高杠杆问题的实质,是经济结构需要大的调整,落到实处,是国企,特别是大型央企实质性改革问题。
高杠杆问题,可能比当年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更难。因为它更隐蔽、牵扯的利益主体更多、更固化。而且,增量手段的空间有限了。而且,不能心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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