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怎样处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个人身份信息全部泄露怎么处理?

1.如果个人身份信息全部泄露,对个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立案,公安部门会对泄露信息的途径进行追查问责。

2.如果你的隐私权被他人侵犯了,可以依法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在法治社会,每个人的隐私都应当得到他人的尊重。我们在此告诫那些打算或者正在侵犯他人隐私的人,请立即收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3.1、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必要时可向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相关机构进行举报或求援。

3、如果发现泄漏的身份信息被用于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圆通内鬼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大家担心有自己吗?

“有内鬼,停止交易”,热搜:圆通内鬼泄露40万条个人信息,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就是圆通几个内部人员,和外面的不法分子勾结在一起,进行了一些PY交易,这几个内部员工呢,把自己在圆通的内部系统账号,有偿出租给不法分子,然后这群不法分子,就通过盗取客户个人信息,再进行层层倒卖,从而获利,至于出租账号的价格嘛,只需要每天500块钱,不法分子就能从圆通内部员工的手里,获取大量的隐私信息,其中包括发件人,和寄件人的地址 姓名和电话。

个人信息泄露怎样处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圆通仍要承担“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侵权民事责任

我国刑法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排列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类罪中,主要是该行为侵犯了具体自然人的名誉,或者隐私。圆通的“内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对外泄露,提供了4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一定能够评价为情节严重。作者认为,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对“内鬼”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圆通作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内鬼”能够泄露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不意外,而且还是圆通防止的重点对象,圆通存在着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圆通即使履行了告知与报告的义务,也不影响圆通的侵权责任。

目前,网络服务平台等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说是“海量”级的,人们经常日接到陌生的骚扰电话,或者诈骗电话可能与这些企业的信息管理有关联。作者认为,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这些服务企业泄露信息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没有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按泄露次数计算赔偿额,例如,每泄露一次赔偿被泄露若干金额;未按规定告知自然人的,自然人受到骚扰的,按骚扰次数计算赔偿额。自然人因信息被泄露而被诈骗的,泄露单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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