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2018乡村振兴统筹战略农村房屋补偿标准(202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中央一号文件2018乡村振兴统筹战略农村房屋补偿标准(202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的第一年,4月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农村拆迁是为了改善农村村民生活水平,解决“三高两难”问题,即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空心村比例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村级管理水平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难;家庭宗派治村的痼疾难以割除,民主管理难。拆除农民住房、合并原有村庄,能够更好地集约土地发展经济。

经历过拆迁的人都比较了解,城市拆迁与农村拆迁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城市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价值参照拆迁时的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所以哪怕房子被拆除,也能够拿到钱在周围买上合适的住房。但农村拆迁就不一样了,农村拆迁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那么拿到的补偿款很难在城市里买到相同面积的房屋。这也就导致城市拆迁越拆越富,农村拆迁越拆越穷。

为了避免以上这些农村拆迁导致的难题,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2019年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优化村庄分类和布局,要按照尊重历史、尊重规律、尊重农民愿意、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历史文化的原则。

征收方只给村民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而且如果村民不同意可能房屋会认定为违建,因此农村老房屋很多没有手续,所以征收方经常采取以“拆违促拆迁”的手段逼迫老百姓搬迁。面对这些非法拆迁情况,农村村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总而言之,农村拆迁上楼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征收方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今年的新政无疑是给老百姓更多的福利,那么,因为历史原因遗留下的无证房,就该是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吗?危房就该拿少部分补偿吗?事实上,并非如此。农村房屋拆迁时,以下这3种情况应该要给予补偿。

一、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无证房可参照有证房屋进行补偿

一般而言,如果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屋没有办理相关的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这类房屋就不宜认定成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就有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而且,从实践中来看,农村许多无证房屋多是始建于六、七十年代,即《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有的无证房则更久,由于当时法律的不健全,不严谨等其他因素,最终才导致这些无证房的形成。

因此,实践过程中,如果以无证为由在未经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情况下就直接认定成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则是不合理,当事人可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是起诉维权。

二、土地被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的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拆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征收依据的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也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很多被征收人便常常咨询律师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能不能按照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那么,集体土地征收究竟能不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补偿呢?

对此,最高院给出了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中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也就是说,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房屋所在区域已经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那么,在补偿安置时应当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划的标准进行。

三、农村房屋院落、空地应该要有补偿

农村房屋一般都带有或大或小的院子以及空地,在拆迁时,征收方往往不会将院子及空地纳入到补偿的范围内,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是不动产证上有明确的确权登记,或是在用地审批表上有明确的记载,那么在拆迁时应当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就是说,宅基地上盖完房子后,还剩下了部分面积,而该土地面积并没有超过乡政府批准的面积,那么就是合法的,在拆迁时则要给予补偿的。

很多人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并不了解

一般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位置、占地面积、装修、园内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是以3300元/平方米;预制砖砼结构2800/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平方米;草房1900/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当然,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政策的规定进行实施,全国目前没有统一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区的补偿金额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因而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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