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什么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互联网消费信贷对大学生消费的影响)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什么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互联网消费信贷对大学生消费的影响)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教育厅(教育局、教委)、公安厅(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央所属各高等院校:

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教育引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一)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

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严格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

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要加强营销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要严格贷前资质审

关于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看法?

1.互联网消费信贷利息低、放款速度快、还款时间灵活等特点,吸引了不少大学生用户。互联网消费信贷虽然迎合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但也给其消费习惯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

同时,互联网消费信贷虽然已经很普遍,但尚在发展初期,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风险,在大学生群体中引发了不少的骗局和惨剧。由此可见,针对大学生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使用消费信贷情况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如何看待大学生贷款消费?

有钱就用,没钱不用,贷款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坑。

手指一按,金额到账;手指一点,货送上门。在网上,金钱仿佛只是一个数字,借进来和花出去都显得很容易。很多年轻人还没学会挣钱,就先成了“负翁”和“负婆”。

有人因此把身份信息“卖”给不法之徒,还有女大学生为了借钱买口红和包包,甚至拍下自己的裸照作为抵押,结果照片被挂到网上,人生从此陷入深渊。

部分年轻人陷入超前消费陷阱,为公众提供了警示,毕竟消费主义和网络发展具有普遍性。应该说,消费观本无对错之分,无论节省还是大方,只要自己开心,别人无可置喙。但前提是正确的判断,消费要和自身情况相匹配,也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今朝有酒今朝醉”固然不妥,把希望寄托在“明天会更好”也未必保险。现今的年轻人未曾经历过日本泡沫破灭那样的事件,在有限的人生认知中,总觉得社会高速发展,自己也会一直升职加薪。现在的经济大环境尤其是就业环境并不十分乐观,倘若有朝一日爆发经济危机,今天的超前高消费就等于是给明天的自己“挖坑”了。

人们常常忧虑“老后破产”,殊不知还有一种更可怕的境地,就是“年纪轻轻已破产”,不知那些花着借来的钱高消费的年轻人,有没有勇气面对那样一种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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