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李云迪完全是自作孽qq,b(李云迪弹错)

李云迪何许人也?说起来不好意思,我孤陋寡闻,不知道他是谁。
但是这两天突然到处都是他的消息,我才知道他是著名钢琴家,而且有钢琴王子美誉。
央视网评李云迪完全是自作孽qq,b(李云迪弹错)
可惜他这次不太光彩,嫖娼被抓了,到处都在下架他的作品,到处都在跟他划清界限,连演出行业协会也通报抵制他…
毫不夸张的说,他因嫖娼被社死了…
这也同时引发了“涉嫌卖淫嫖娼人员是否应该被通报”这个话题。
川大法学院教授韩旭撰文质疑,认为“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
韩旭表示:“李云迪嫖娼只是行政违法,其社会危害性明显小于刑事犯罪。而且遭到行政处罚后,还享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救济权。一旦李云迪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会受到司法审查,有推翻原决定的可能…”
“如果对一项尚未确定的处罚决定进行公开通报,不仅不符合类似“无罪推定原则”,而且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权独大的现状难以受到控制…”
“此外,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法律处罚本身很难符合“罪罚相当”的比例原则。由于卖淫嫖娼受到的社会污名化,公开处罚决定本身就会产生比处罚更大的后果。官方通报不符合宪法原则和“比例原则”,损害公民各项基本权利…”
对于韩教授丰富的法学理论,我无可辩驳。但是,我很奇怪,韩教授为什么对一起嫖娼事件这么热心,而且韩教授似乎没搞明白北京朝阳警方的通报内容。
朝阳警方通报的是“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男,39岁)”,请韩教授看清楚了,李某迪,人家警方通报内容并没泄露李云迪隐私。

泄露李云迪隐私的是各路记者和某些非吃瓜群众。
吃瓜群众没这个兴趣,也没这个本事去泄露。
记者和一些非吃瓜群众泄露了李云迪隐私,朝阳警方不应该来背这个锅。
韩教授可能不懂,自古以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出了丑就怪警方不该通报,而且都不仔细看明白通报内容就对通报内容说三道四,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出发点搞错了?
我个人认为,法学教授存在的意义,应该是完善法治体系,教导人们遵纪守法,而不应该是教唆人们如何在违法以后明哲保身对抗执法者。
韩旭教授的法学理论,确实没错;但是他不仅把事情的真相搞错了,而且他的出发点,我也很难认同。

央视网评《李云迪跌落神坛完全是自作孽!》:颜值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才艺也不是胡来的护身符。“钢琴王子”李云迪嫖娼被抓,再次给某些视国法为无物的明星大腕敲响警钟:遵纪守法是做人的底线。谁敢于突破底线,挑战国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人民日报评李云迪被拘一事:“昔日的‘钢琴王子’登上违法失德艺人名单,令人唏嘘。黑白琴键,不容涉‘黄’;人生正道,不容走歪。越是公众人物,越需爱惜羽毛,一旦倒在‘荆棘’里想翻身都难;一旦毁掉人设,再高的技艺也弹不尽悲伤。崇德守法,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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